“第一炉” 自产焦炭
? ? ? ? 1997 年 12 月 26 日,煤制气二期工程投产后出炉的第一炉焦炭。焦炭上方存在多处不规则裂纹,主要由于在焦炉炭化室内结焦过程中,温度掌握不够精准,造成半焦不均匀收缩,从而产生应力超过焦炭多孔体强度,焦炭出现裂纹。
? ? ? ??焦炭是烟煤在隔绝空气的条件下加热到 950 - 1050℃,经过干燥、热解、熔融、固化、收缩等阶段最终制成的产品,由此高温炼焦(高温干馏)过程得到的焦炭主要用于高炉冶炼、铸造和气化。
? ? ? ??1987 年 3 月,煤制气一期工程正式投产运行,由于一期工程采用伍德式直立炉,只能生产价格较低的副产品气焦,且产量逐年下降,至二期工程投产前降到 3.12 万吨 / 年;最后几年只生产焦末,销售价格极低,营销渠道仅限于青岛和潍坊有限客户群。
? ? ? ??1997 年 12 月,煤制气二期采用计算机控制焦炉生产,焦炭日产量提高至 1200 吨 / 天,由副产品升级为与煤气并列的主产品。但由于焦炭产品单一,造成大量积压。
? ? ? ??1998 年,焦化公司深刻认识到推进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是企业不断发展进步的不竭动力,做出了走技术创新差异化竞争道路的历史决定。在老一辈焦化人不懈努力下,公司先后研制了铁合金用焦、低磷焦、高 CSR 高 CRI 冶金焦,不仅降低了生产成本,更打开了广阔的销售路径。
? ? ? ??为了让高品质焦炭创造更高价值,焦化公司瞄准国外焦炭市场,决定利用青岛港物流优势,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高品质出口的外向型道路。2000 年,焦化公司就与当年全球钢铁行业标杆新日铁株式会社(Nippon Steel Corp)合作,并顺利通过了新日铁的供方审核,拿到了国际市场入场券。在行业经营形势最艰难的时期,与新日铁签订价值 608 万美元的八万吨焦炭合同,从此 “泰能” 焦炭开始走向国际市场,为企业突破国内市场瓶颈限制带来生机。
? ? ? ??2002 年,焦化公司取得自营进出口经营权。申请出口配额量从 2004 年的 10 万吨至 2006 年顶峰 37 万吨,其中 2006 年创汇 1.5 亿美金。“泰能” 焦炭先后向美国、意大利、法国、韩国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出口,2003 年被商务部授予 “中国外贸企业信用体系指定示范单位”;2004 年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列入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的首批企业名单;国家商务部外贸司司长考察焦炭生产企业生产经营及外贸工作;2007 年成功入选商务部发布的全国 60 家焦炭出口企业。2000 年以来累计出口 214.32 万吨焦炭,创汇 3.6 亿美元,成为山东省公用行业第一创汇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