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記者李菁 通訊員鄭玲玲)日前,經豐澤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豐澤區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60元,從2020年7月1日起執行,補發及新標準養老金已全部發放到位。 據悉,本次基礎養老金標準調整將惠及轄區2.2萬名城鎮居民。這是豐澤區自2011年“兩保合一”制度實施以來,第5次對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進行調整,較制度實施時每人每月80元標準提高幅度達100%。 2021年起,符合條件的豐澤區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每人每月至少可領取基礎養老金160元,符合條件的被征地人員加發被征地養老保障金292元。按規定參保、繳費的城鎮居民,年滿60周歲,未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無力參保縣及以上集體所有制企業退休人員老年生活保障金和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高齡職工老年生活保障金的,從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次月起,可按月領取養老金。 |